原则与灵活

员工终于招够了。几位新人毫无工作经验。我部团队勉强完成重组。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薪资所限,“一分钱一分货”,对于他人过多期待只会令自己更加失望。一辆破旧老水车,凑和着吧。一方面,团队人员严重缺失,我熬夜两月补位值守,异常疲惫。责任担当?还是理所应当?领导于此竟没有物质激励与精神关怀。我时常思考打工人的一句话:这只是一份工作,这似乎确实只是一份工作。长期坚守,伤人伤神,根本不是办法。早日脱身,休养身体比啥都强,毕竟承担与不承担本质上没有太大区别;另一方面,新人可以培养,谁的工作不是由入门到精通?

近段时日,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忙碌。比较不同,年青时工作有干劲,如今熬夜一两晚,身子骨疲惫感异常明显。面对团队崩塌,我没有吓到,人员迅速补全说来也算运气,夫勇者行事,切不可望而生畏,天无绝人之境,尽心付力践之。

今晨,新员工向我咨询入职事宜,试用期怎会三月之久?此事不属本人职权,我只得灵活劝慰她们,一月试用结束便找我签字申请转正。至今回想,心有余悸。

一是三个月试用期,本人闻所未闻,现今规矩怎么突变?我咨询多位同事,他们异口同声表示此事不可能如此严格。小体量公司在管理制度上是否应该实事求是,灵活寻求变通之道,或者套用迷你版大公司管理制度,大公司试用期三个月,小公司试用期一个月。再者,行政人员对于个人试用期还长短不一,此举于人如何观感?人为治理还是制度管人,如若灵活行事,便应私下分散通告,切不可声张。此真是原则不原则,灵活亦不灵活。

二是低薪招贤极不可能,偶有新人入职乃天大幸事,我对新入职员工倍加呵护,不敢丝毫怠慢,其试用三月之举无疑破人愿景,无益我部团建。人事与技术职权虽有分离,事前联动沟通无疑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益。

三是新员工在技能上有较大提升空间,我只能委婉劝告建言,慎之又慎,更不可用权压人。无奈感叹。一方面高压训练,负面影响较大,唯恐新人出走。时代惯养青年之傲娇,亦是薪资甚少之过。另一方面温火煮茶,只要不违背团队重组之大原则,新人不主动学习、不作笔记、主观能动性较差等诸事管理宽松灵活一点也不为过。

总之,凡事不可性躁,行事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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