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要做得好一点

疫情封控近一月,居家办公与孩子上网课,简直一地鸡毛。眼见同事减薪,好在我身处行业暂未受太大影响。偶思为何我部不一直居家远程办公,既节省公司成本,又避免疫情反复闹心。纯粹封闭在家办公二十余天,精神疲惫,大家无法外出还不如回公司干劲十足。

公司因疫压力甚大,延发工资数日,员工解封回司首日即望受薪。大家翌日圆梦,领导元气满满给我摊派任务,我只无语点头。

一方面,本职农机验收工作文本准备完毕,只差临门一脚,商务人员又以太极推拖。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我对于公司管理分工不想再过多反驳。

另一方面,领导摊派数个任务,有他部之职,亦有旧事。

领导安排他部之职,总以我部无甚多产出为话题开端,管理用人之道情商极底,故忠者少。我部为公司起家之行,现今式微乃无投无人所致之果,其视鸡肋,偶又有旁带业务之功。故用人之法,管理者应该如何而不于人反感?我接他部之务,细对文本学习,原为文字书写之理弊,灵活协调以对即可。

领导共我研讨旧事,半年之前我就此汇报,高位者甚忙无心顾及。我重拾材料述之,无奈我司可开发业务甚少,打铁还需自身硬,但也不能失去拓展希望。同事提及农业智慧系统,我闻已有疏漏,我怎未提此事,多年前我还为此写过数万字技术方案,真是自己学到的知识永远是自己的知识。我考虑诸事不全,吹牛亦不及人高端。事后思之,可能我是技术线性思维做事,农业智慧系统耗费甚巨,我司并无实支撑,故我从未过多考虑。此事给人教训,PPT必须做得完整,忽悠之功更为关键。

不要小题大做

领导忽然安排一个拖拉机之歌编书工作。此事并非内务,还好领导表示不用着急。我仔细查阅七份拖拉机之歌文本,安排下属以年度为主线、年度拖拉机事务为次标,编排好文本之后生成目录,最后弄一个拖拉机封面成书即可。

下属编排期间,领导发送网络密文要求编增。由于自身工务繁重,我大概观审工作,心思下属编排完毕再编增亦不晚,一切暂时按部就班。

几日之后,领导再次询问编排情况。下属调休一日,我稍晚复之,只剩最后两份文本未编排。

翌日,领导电询网络密文编增之事怎未进行?我简复网络密文已运筹在心,待最后两份文本编排完毕立即编增。其忽称编排已近十日,工作进度情况其一概不知,万一编排完毕返工怎讲?于此,我未压制住怒火怼述:拖拉机之歌共有七个文本,我们将其整理为一份文本,然后以年度为主线、年度拖拉机事务为次标,编排好文本之后生成目录,网络密文编增待七份文本整理完毕之后处理更为科学高效,近十日我们一共整理六百余页资料。

挂断电话,怒气未消。我仍然年青气盛控制不住脾气,工作交流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为何不能平静待之。反思如下:

一是领导交待事务不应轻言没有时间压力,否引下属误解,此事并非主业,领导是否应该理解执行者的时间与精力;

二是领导过问工作情况应注重方式方法,在未了解下级工作全貌情况下不要轻易评价。此事交流有上司误解下属磨工之嫌,故我有怒怼之气。领导不了解整个文本的主线编排、文本校对、整体进度诸事,一味不注重态度盲目要求结果,不明白员工在主业空余时间进行编排的工作辛苦与付出;

三是万一编排完毕返工怎讲?领导又未曾参与指导编排过程,规划技术方案。心中无物无标怎能指导,领导交待工作应重视细节,若无指导标准,必要用人不疑,否则无法拉拢人心。

多言无益,领导怎懂反思与管理,自负为常而无用人之长者甚多,我们只为打工仔与执行者罢了。我反思之后立即电联客户了解需求,同时将编排进度整理成文字报告领导定夺,然后再给下属仔细交待一些编排技巧与标准。透过多方联络,最终我才发现这其实是一件非常小的事,只不过领导小题大做罢了。一方面领导不知如何着手工作又执着迅捷出结果;另一方面下属运筹帷幄之中按部就班却遭受上级的质疑与不信任,不懂如何带兵打仗还要将指挥权争夺。事件随后反馈仍是领导不知云云,无终无果,我们继续按老方法编排。如果现实之中大家情商稍高一点,态度委婉一点,事情似乎不会这样处处充满火药。

社保欠缴后办停补缴有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在企业未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变更之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欠费。 

对于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未依法给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变更手续、终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关于留言反映的滞纳金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欠费及滞纳金。关于滞纳金过高问题,由于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手段,具有法律震慑力,目前各项法律法规中均未有滞纳金减免条款,因此不应减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加收滞纳金数额应不高于欠缴社会保险费数额。 

哦喔噢

他部要开展一个农业安全大会,领导安排我写策划方案,他部之事暂且不论,具体事务如何筹备亦未言明,人微言轻,我只好简单应承。

农业安全大会之事,我曾经筹办过。此次机缘巧合,我又习得搜索新技。网上关于农业安全大会策划方案文本简直信手拈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以前单纯认为农业安全大会只是农业部门之事,认真研习网上经典策划案例才知,其由农业部门牵头,涉及国土、水利、气象、药品、机械等部门,农业部门组织协调安全大会活动,各部门负责对口农业安全职能宣传。

我按农业安全大会全局统筹运思写作策划方案。农业部门总览,其他单位各司其职,条理宏观全面。领导阅后要我只写农业部门之事,我随即简复各部之职删除即可。领导言条理太过宏观,不为策划方案。我心有不愠而明之,简复即改。

事后,我反省自己为何无能控制好心绪?网上诸多策划方案条理简述之,为何领导认为此还不甚详细。其心中要求策划方案文本不交待明了,事毕又表文本不细致。

争论过多并无意义。领导交待工作应向下属阐明大致,下属创造性工作不合其意,反倒有损积极性。做为下属亦应放宽心境,不能在不明不白的盲人摸象过程中否定自责。

为何我之策划文本不够细致,毕竟我不知场地、人员相关情况,很多具体细节只能一笔带过,没有具体预算实配现场怎可单纯想象。或许我曾经筹备过农业安全大会,思在心已远而实表则简,大会也就现场展台、领导讲话、展板、传单、宣传册等器物,领导却不能神会其中之意,更甚者现场协调诸事,我一概不知又怎么文字赋能,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人人都不想返工,返工必有倦怠挫败之心,交流对于工作是一件重大之事,否则大家表面哦喔噢,实则非常不爽。

以免落人口实

上午领导匆匆电话寻我似有急事。我到会议室才发现“高朋”满座。领导一人,他部数人。领导告我:他部自有农田假日空档无人值守,我部常年有人值班,故需我部调配人员兼顾补充。如遇问题,告之他部工作人员及时处理即可。此事不难,只是安排下属加量他部工作,逆反心理必生。无奈我部业务锐减,话语权式微,我只得虚与委蛇从之。一连几次点头应承。领导还以为我有不懂之处,重复数语作罢。

午间用膳休憩之时,他部人员前来与我协商此事,我数语推拖至下午再议。卷王么,不懂规矩还是情商过低?

对于此事,我又思及其他。近来,领导安排我为其他部门起草了一份发言稿件;此次,领导又安排我部值守他部农田。一是我部业务虽有式微,其亦为公司战略保守调整之故。为何他部人员之事不能自扫门前雪?二是如此操作,他部人员养尊处优,只会做居高临下的大爷,部门工作不加压只推诿,员工个人战斗力如何培养?三是他部推诿之事,我部人员早已有所抗拒,作为管理,部门份内之事应该如何处置,以结果为导向的眉毛胡子一把抓到底应不应该?这个课题值得我们思考。

下午,他部人员并没与我衔接值守之事,思索再三,不管他人高冷,我还是主动协调他部工作人员应对,效果不知如何,至少决策执行态度行之在先,以免落人口实。

海内存知已

农机公司半年一次团建聚餐,参与人员意想不到整齐。经济下行,业务急落,气氛冷漠。行酒令还是经济效益论资排位,只是平日联系不多的人要强颜欢笑略显做作。人在江湖,身不由已,我何时变得如此高冷。或许世道如此,没有必须伪装自我。

平日帮我调试网络较多的同事饮醉,我借故脱身将其送回。离席间听闻其跟领导谈话为日后多多合作。我以为他去了农机公司总部,私下询之,他明日便要离职。

商业社会,打工人来来去去正常。我们在地铁谈论数语:一为前程广阔;二为薪酬待遇;此刻,我想起自己更换赛道多年无果,不免悲从中来。一技在手又有何用。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他走前还给同事们发送数个红包,回应寥寥,是我们冷漠无情,还是大家重情义轻离别较多,我想一般应是前者。独立时代与人情冰冷。

送完同事,我又转场会了会老乡。酒后慢聊才知他身在工厂的低调,其一年绩效奖金竟是我一年之收入。我们起步无差,平台与行业是关键,于此我又能做什么改变呢?

不可图人虚名

研究中心套路招聘一事如鲠在喉。我曾多次想要求证知乎回答是否属实。一是领导态度恶劣;二是加班甚多;三是收入较低。

黄天不负,冥冥之中我竟寻得一刚毕业之研究生。其入职十日乃去,我们相聊颇有共感。

一是岗位学历要求研究生,电面、笔试、公司面共三轮,招聘流程正规无疑;离职流程签字五六部门亦正规无疑。

二是面试三轮,过五关斩六将,然工资取态模模糊糊,无一准确数字。公司言四千六百基本工资,转正后有两千补贴,其多日才知两千补贴包含于基本工资之内,此套路与我所历经三千底薪、破万视努力并无差异,合同白字黑字尤为重要。

三是工作时间面试告之九时,首日上班报道实为八点半。周末多为在家办公,加班甚多,加班费从未提及。

四是办公地点、办公位置、绩效考核之更换皆雷同,主管吹嘘自己上通天文、下明地理,与暗示我这职场老鸟的荣誉显示其能力异曲同功。只是对我发火之事稍有不同,可能课业繁多,团队不稳,主管不能表现官威,只好忍耐作罢。

此司名气甚大,下作手段刷新人之三观天际。我之判断正确,江湖阴狠,防不甚防,求职多留心,不可图人虚名。

投标人可以派谁做代表

这个问题的本质是:投标人可以派谁做代表?投标人代表有什么权利?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活动中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由谁承担?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招标投标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也就是说,投标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注:按照《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应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在招标投标法规当中,并没有明文规定投标人可以派谁做代表,投标人代表有什么权利,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活动中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由谁承担。

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本质上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以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当投标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其法定代表人代表组织。当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投标活动时,可以通过签订授权书的方式授权其他人员作为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的行权范围由授权书约定。在授权书约定的范围内,授权代表在投标活动中作出的民事行为对投标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比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备选投标文件等,都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又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第一卷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2.1.1投标函签字盖章一栏规定:“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政府采购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在这个问题上,所涉及的法理和《招标投标法》并无本质不同,如遇到类似问题,以上分析同样适用。

小而美

经济下行,本行客咨反倒有增无减。行业性质所致,也无意外。只道内卷之感尤甚,一方面客户咨量增加;另一方面预算甚少。其于企业,一无收益;二伤员工,实属吃力不讨好。

一农机客户带队来我司考察项目,企业无机关单位那般重视客户视察工作(内部人员没有提前沟通协作,不备资料,不管接待),我口述项目业务即可,这也是我多年来呼吁企业管理应该重视之方面,经济效益才是王道,其余似乎毫无意义?项目业务口述,我总感觉过于简省,客户不一定懂,项目内容与业绩表现根本无凭可证。随后,领导又重述了一遍项目服务内容,面对客户咨询左顾言他,空泛未及核心。我个人认为此举并不高效,节省时间他用岂不更好,或者领导还有其他不对称信息未告诉我,我缺乏商务谈判耐心。总之,不要轻易下结论,我只以我之视角看问题,领导可能有更宏观之视野拓展其他业务。结果不出所料,我们并无相关的人力、物力以及技力支撑项目服务,然十五日之后回复作罢。

另一农机客户咨询我们是否可以做农业大棚,我仔细观察项目需求,农业大棚服务只是一张皮,他们实际想做的是农业智慧生长监管系统。我虽不是内行,农业智慧生长监管系统倒也熟悉。我仔细学习与比对了相关资料,系统整理了该项目服务内容、运作机制以及报价,汇报领导由其定夺。此事纯粹为技术研发之事,我尽力而为作好份内,以表工作责任态度。结果亦不出所料,暂无下文。

个人做事尽心尽力,有精专但不设行业边界;企业注重人力物力技力储备是通过经济效益或者发展来考量吗?活下来与怎么活、大规模与小而美似乎也值得深思。

用人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N+1工资补偿标准

N+1,是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劳动者补偿的一种方式。

计算方式

N+1是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N)、结合劳动者的薪资水平来核算离职补偿的一种计算方式。

N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1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算半个月,半年以上算1个月。+1就是指无过失性辞退中规定的1个月工资。

举例来讲,如果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两年,月工资标准(或离职前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那么通常情况下,HR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向劳动者提出的离职补偿“N”就等于是2年的工作年限×8000元,即1.6万元;“N+1”就等于是2年的工作年限×8000元后,再加上额外一个月的工资8000元,即2.4万元;

法律依据

N+1并不是法律概念,而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一种约定俗成的计算方式。

在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中,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离职补偿时,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概念是“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和“违法解除赔偿金”。在具体的计算方式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核算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代通知金”是以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违法解除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计算

因此,单纯的从金额而言,通常大家所说的离职补偿“N+1”在金额上往往接近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加一个月工资标准的代通知金。

缴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